霍邱县自来水公司温馨提示
霍邱城区用水户:
为深入推进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清理规范供水行业收费问题,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全面落实“重诺言、畅两信、决诉求”专项行动,霍邱县自来水公司特向城区普通居民、工矿企业、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各类用水户承诺如下:
1、取消接水入户环节向用水户收取各种明目的接水费、增容费、报装费、开关闸费、竣工核验费、竣工导线测量费、管线探测费、勾头费、水钻工程费、碰头费等。(用户仅需参照图纸,按照预算定额收取安装材料及施工费用)。
2、严禁对供水计量装置强制检定收费;公司或用户自愿委托相关机构对计量装置进行检定的,按照“谁委托、谁付费”原则,检定费用由委托方支付,但计量装置经检定确有问题的,由供水企业承担检定费用,并免费为用户更换合格的计量装置。严禁向用户收取用水计量装置费用。
3、公司抄表到户、服务到户,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向终端用户收取水费。对公司暂未直抄到户的终端用户,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在水费中加收其他费用,对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,应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执行;物业公共部位、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等,应通过物业费、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,不得以水费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。严禁以强制服务、捆绑收费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费用。
4、自来水公司收取的任何费用均应出具正式发票。任何部门和个人私自收取的任何费用而不开发票的行为,均为违法行为。
欢迎社会各界针对上述问题进行监督,促进“全面为民服务”供水工
作更上一个台阶。
监督电话:住建局建设股0564-6020379
县自来水公司0564-6021624